部首是语言学中的一个术语。 从众多的汉字中,分析归纳出一些相似的笔画成分,列在所属字首,称为部首,作为查汉字的依据。 如从“江”、“河”、“湖”、“流”、“海”等词,同构(“三分水”)归纳为“水”部; 出自“货”、“海”等。同一个构型的“北”归纳为“先”、“帐”、“穷”、“贷”等词,归为“北”系。
部首的建立是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创设的。 字体以小篆为基础,分为540个部分。 他所列的部首,是按《六书》所列,作为义符,属于汉字的意义范畴,属于文字学原理的部首。 另一种查字法的部首原理是根据字形结构取其相同部分则的部首,作为查字的依据。 如《说文解字》中“男”一节中列有“侄”、“叔”二字。 《康熙字典》根据字检索的原则,将“侄”放在“生”部,将“叔”放在“九”部。
部首是汉字字形结构中介于部分和整字之间的结构单元。 用繁体字字形分析法,习惯上称左边为“偏”,右边为“边”。 后来字形结构中的上、下、左、右各部分统称为部首,如“未”左右为“未”,上边为“哲”,上边为“脚”下侧,“文”外侧的“门”。 以及里面的“耳”,“啦”左下角和右上角的“黄”等。义符”,如“足”、“耳”等; ”或“注”则的部首,如“未”、“哲”、“门”、“黄”等。在汉字字形结构中,部首等于或大于部件,如例字中儿童学习网, “未”、“门”、“耳”等部首等于成分,“折”、“足”、“黄”等部首大于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