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字中的一些部首单独使用时形体不同,但形成时形体相同。比如“王”和“玉”都是“王”,“月”和“肉”都是“月”,“符”和“义”都叫“钱”。这种现象主要是由全字优先原则,因为从全字构形来看,同形的两个部首有一点区别,也就是构形位置不同,这个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福”和“义”。在字的构造上,左边的“干”是“符”,右边的“干”是“义”,实际上是通过整个字的配置位置的不同来区分两个部首反之,正是因为构形位置的不同,才允许两个部首形同,“王”和“玉”形同,同理。《现代汉语词典》( 1996年版)“王部”一共有179个字首,其中“黄”只有一个字来源于“王(wánɡ)”、“huang”是上下结构,表示“王部”有左右结构 字形中的“王”都是“玉”,而“玉”中与“皇”结构相同的字形写成为“玉”,有“碧”、“夕”、“莹”、“月”四个字。可见,现代汉字在全字位置上区分“王”和“玉”。 “月”与“肉”形同只存在于左右结构中。上下结构中的“肉”写成“【图一】”,如“小”、“有”、“丁”、“禹”、“道”、“背”、“胃”、“ arm”等。没有这样的写月亮“月”的方式。 《现代汉语词典》(1996年版)共有“月”字首247个,只有“孟”、“长”、“所”、“长”、“望”、“期”、“朝”七个字。从月亮的“月”开始。 ”,数量很少北的笔画顺序北的笔画顺序,也就是说“月”和“肉”的比例差别很大,同样的形状也是配置位置不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