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新《土地管理法》中为征地农民带来多项利好,在征地程序、征收部门、征收补偿等方面,均有所改变。具体变化怎样?农民会有多少益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为您详细解读:
新《土地管理法》为征地农民带来“十大”利好
利好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顺利入市
王有银律师:新《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法第43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同时,使用者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可以转让、互换或者抵押。这一规定是重大的制度突破,它结束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是新《土地管理法》最大的亮点。
利好二:小产权房有望转正
王有银律师:根据新《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实践中,有一些小产权房是获得乡集体或者村集体产权的,如果符合村集体土地规划以及集体建设用地要求,小产权房屋有望进入市场以出租或出让的形式进行转让。
利好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望大大提高
王有银律师:在实践中,一般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要远远大于征收集体土地,也就是常说的工业价值大于农业价值的“剪刀差”。以我国东南部某市为例,集体土地一亩补偿大概十几万,而国有土地的补偿标准经常上千万。《土地管理法》修订后,集体建设用地如果实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土地的实际用途,有望大大提高补偿额度。
利好四:杜绝打着公共利益幌子随意征收
王有银律师:本次修订对公共利益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因军事和外交、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以及成片开发建设等情形,确需征收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这对于土地储备项目、批次征收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对于缓解成片开发争议、限制政府滥用征地权具有重大意义。
利好五:一户多宅有望合理补偿
王有银律师:实践中,经常会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子女婚后分房不分户的情况大量存在,如果没有获得产权,均属于一户多宅。传统的一户一宅规定,经常导致征收过程中,一户只按照标准补偿一个房子,其他房子仅提供补贴。新《土地管理法》中提出坚持住有所居!也就是说,应该至少保证一户一宅。以后,一户多宅案件,有望按照实际的子女婚姻情况来补偿。
利好六:宅基地补偿和社会保障必须有
王有银律师:在实际案件中,圣运律师事务所在征收案件的诉求中,都会加入提供宅基地补偿和社会保障的诉求,避免征收方出现“征地不收房”问题,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新《土地管理法》修订后,更让此诉求有据可依。新《土地管理法》首次将2004年国务院28号文件提出的“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上升为法律规定,并以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年产值倍数法,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基础上,增加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和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规定,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
利好七:土地规划统一编制审批
王有银律师: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将不再单独编制和审批,最终将被国土空间规划所取代。规划编制的统一,将有助于土地建设的协调统一,还将对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税起到促进作用。
利好八:征地批后公告改为征地批前公告
王有银律师:进一步落实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整个征地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征地报批以前,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必须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协议。也就是说,县级以上政府需要经过村民同意,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才可以将征地方案报上级机关审批,这将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
利好九:“耕地”农民吃上定心丸
王有银律师:新《土地管理法》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增加第35条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永久基本农田必须落实到地块,纳入数据库严格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确定。也就是说,已经承包了耕地的农民不要担心土地性质会发生改变,国家将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
利好十:目前征收农民可要求补偿标准参照新法
王有银律师:新《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距今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如果有的村集体的建设用地正在被征收,并且新《土地管理法》中的内容对于农民权益有帮助,农民是可以要求补偿标准参照新《土地管理法》执行的。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审批通过关于新的土地法管理规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征地有三项重大突破,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农村土地管理更加严格。明确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的改革管理。依然坚持着农村一户一宅的制度。就是一个农村户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而且还有面积标准。在我们这里,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如果超过,可能不能确权。所以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对待农村的土地管理更加严格。另外,鼓励我们农村集体经济和个人盘活利用闲置的宅基地和住宅。允许我们农村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在农村有些人都进城落户了,在城里买了房子之后,很少回去农村居住了。造成了农村的宅基地和住宅都荒着。这种情况可以自愿有偿退出。获得一定的赔偿。
二、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在以前农村征地必须转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现在新的土地法规定就不用经过转为国有土地,就直接可以进入市场了。就比如我们集体经济建设用地直接可以卖给开发商。这样可以赔偿更多钱。就在去年,我们村里也有征用土地,也是先被转为国有土地再流入市场的,使我们的赔偿非常的少。好像一亩才几万块钱。按照我们村里现在的土地市值根本不止这么少钱。所以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关于征地,为我们农民增加更多的收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征收土地的时候,需要经过全村民2/3以上的村民同意才能入市的。
三、规范农村的征地程序。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在农村征地之前,我们有更多的知情权和主导权。比如在征地之前要开展土地调查,还要进行公示。在征地之前要先与我们村民协商。只能协商好后和我们从农民签订好协议后才能办理征地的申请。这一点对于我们农民是非常好的。让我们有更多的土地征收主导权,保护我们农民的利益。而且赔偿标准也要改变。以前征地赔偿标准是以土地的年产值为标准。现在征收土地是根据当地的综合地价进行评估。记得在以前农村征地,土地真的不值钱的。只能按种地的年产值来赔偿,根本赔不了多少钱。新的赔偿标准出来,无疑增加我们农民的收益。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审批通过关于新的土地法管理规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征地有三项重大突破,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农村土地管理更加严格。明确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的改革管理。依然坚持着农村一户一宅的制度。就是一个农村户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而且还有面积标准。在我们这里,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如果超过,可能不能确权。所以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对待农村的土地管理更加严格。另外,鼓励我们农村集体经济和个人盘活利用闲置的宅基地和住宅。允许我们农村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在农村有些人都进城落户了,在城里买了房子之后,很少回去农村居住了。造成了农村的宅基地和住宅都荒着。这种情况可以自愿有偿退出。获得一定的赔偿。
二、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在以前农村征地必须转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现在新的土地法规定就不用经过转为国有土地,就直接可以进入市场了。就比如我们集体经济建设用地直接可以卖给开发商。这样可以赔偿更多钱。就在去年,我们村里也有征用土地,也是先被转为国有土地再流入市场的,使我们的赔偿非常的少。好像一亩才几万块钱。按照我们村里现在的土地市值根本不止这么少钱。所以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关于征地,为我们农民增加更多的收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征收土地的时候,需要经过全村民2/3以上的村民同意才能入市的。
三、规范农村的征地程序。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在农村征地之前,我们有更多的知情权和主导权。比如在征地之前要开展土地调查,还要进行公示。在征地之前要先与我们村民协商。只能协商好后和我们从农民签订好协议后才能办理征地的申请。这一点对于我们农民是非常好的。让我们有更多的土地征收主导权,保护我们农民的利益。而且赔偿标准也要改变。以前征地赔偿标准是以土地的年产值为标准。现在征收土地是根据当地的综合地价进行评估。记得在以前农村征地,土地真的不值钱的。只能按种地的年产值来赔偿,根本赔不了多少钱。新的赔偿标准出来,无疑增加我们农民的收益。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审批通过关于新的土地法管理规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征地有三项重大突破,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农村土地管理更加严格。明确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的改革管理。依然坚持着农村一户一宅的制度。就是一个农村户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而且还有面积标准。在我们这里,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如果超过,可能不能确权。所以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对待农村的土地管理更加严格。另外,鼓励我们农村集体经济和个人盘活利用闲置的宅基地和住宅。允许我们农村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在农村有些人都进城落户了,在城里买了房子之后,很少回去农村居住了。造成了农村的宅基地和住宅都荒着。这种情况可以自愿有偿退出。获得一定的赔偿。
二、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在以前农村征地必须转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现在新的土地法规定就不用经过转为国有土地,就直接可以进入市场了。就比如我们集体经济建设用地直接可以卖给开发商。这样可以赔偿更多钱。就在去年,我们村里也有征用土地,也是先被转为国有土地再流入市场的,使我们的赔偿非常的少。好像一亩才几万块钱。按照我们村里现在的土地市值根本不止这么少钱。所以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关于征地,为我们农民增加更多的收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征收土地的时候,需要经过全村民2/3以上的村民同意才能入市的。
三、规范农村的征地程序。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在农村征地之前,我们有更多的知情权和主导权。比如在征地之前要开展土地调查,还要进行公示。在征地之前要先与我们村民协商。只能协商好后和我们从农民签订好协议后才能办理征地的申请。这一点对于我们农民是非常好的。让我们有更多的土地征收主导权,保护我们农民的利益。而且赔偿标准也要改变。以前征地赔偿标准是以土地的年产值为标准。现在征收土地是根据当地的综合地价进行评估。记得在以前农村征地,土地真的不值钱的。只能按种地的年产值来赔偿,根本赔不了多少钱。新的赔偿标准出来,无疑增加我们农民的收益。(图片来源于网络)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审批通过关于新的土地法管理规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征地有三项重大突破,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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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在以前农村征地必须转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现在新的土地法规定就不用经过转为国有土地,就直接可以进入市场了。就比如我们集体经济建设用地直接可以卖给开发商。这样可以赔偿更多钱。就在去年,我们村里也有征用土地,也是先被转为国有土地再流入市场的,使我们的赔偿非常的少。好像一亩才几万块钱。按照我们村里现在的土地市值根本不止这么少钱。所以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关于征地,为我们农民增加更多的收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征收土地的时候,需要经过全村民2/3以上的村民同意才能入市的。
三、规范农村的征地程序。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在农村征地之前,我们有更多的知情权和主导权。比如在征地之前要开展土地调查,还要进行公示。在征地之前要先与我们村民协商。只能协商好后和我们从农民签订好协议后才能办理征地的申请。这一点对于我们农民是非常好的。让我们有更多的土地征收主导权,保护我们农民的利益。而且赔偿标准也要改变。以前征地赔偿标准是以土地的年产值为标准。现在征收土地是根据当地的综合地价进行评估。记得在以前农村征地,土地真的不值钱的。只能按种地的年产值来赔偿,根本赔不了多少钱。新的赔偿标准出来,无疑增加我们农民的收益。(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在以前农村征地必须转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现在新的土地法规定就不用经过转为国有土地,就直接可以进入市场了。就比如我们集体经济建设用地直接可以卖给开发商。这样可以赔偿更多钱。就在去年,我们村里也有征用土地,也是先被转为国有土地再流入市场的,使我们的赔偿非常的少。好像一亩才几万块钱。按照我们村里现在的土地市值根本不止这么少钱。所以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关于征地,为我们农民增加更多的收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征收土地的时候,需要经过全村民2/3以上的村民同意才能入市的。
三、规范农村的征地程序。新的规定出来之后,在农村征地之前,我们有更多的知情权和主导权。比如在征地之前要开展土地调查,还要进行公示。在征地之前要先与我们村民协商。只能协商好后和我们从农民签订好协议后才能办理征地的申请。这一点对于我们农民是非常好的。让我们有更多的土地征收主导权,保护我们农民的利益。而且赔偿标准也要改变。以前征地赔偿标准是以土地的年产值为标准。现在征收土地是根据当地的综合地价进行评估。记得在以前农村征地,土地真的不值钱的。只能按种地的年产值来赔偿,根本赔不了多少钱。新的赔偿标准出来,无疑增加我们农民的收益。(图片来源于网络)
新《土地管理法》尘埃落定,明年开始实施,关于征地有3项重大突破,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版的《土地管理法》,此次修订的新版,主要围绕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管理、集体经营性土地去市等方面。对于农民而言,可能最关心的还是,新《土地管理法》对农民带来哪些好处,有哪些针对农村土地的新突破。下面指尖就为你一一分析:
第一,新《土地管理法》首次提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可以按规定去市,不必先征为国有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有新的来源。我们都知道,很多行政村都有集体资产,农民土地变股本,村民当股东,根据村集体资产的经营情况,按照股份进行分红。就拿安徽省小岗村为例,2018年村集体收入突破千万,每位村民分红520元。在集体资产收益中,就有土地出租的收益。
第二,新《土地管理法》在农村土地征收方面有了新的规定,改变原有按土地价值征收的补偿规定,兼顾区位、当地经济等因素。原有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征地补偿主要考虑土地经济价值,很多农村土地征收,农民的生活受到影响,甚至出现失地失业的情况。
但是,在新的方案中,要求征地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不仅考虑眼下的收益,更要考虑长远的发展。对于补偿水平,删除补偿不得超过过去三年总产值三十倍的规定,要兼顾当地区位优势、地方的经济水平,不能搞一刀切标准进行补偿,这对于农民来说,无疑是利好的消息。对于未来可能进行征地,可能补偿水平有所提升。
第三,新《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有了新说明,在原有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户有新居的说明,对于进程落户的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给予补偿。我们都知道,现在各个农村都在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很多在乡镇买房、农村也有房的人就犯了嘀咕,这次宅基地确权,农村的房子怎么办?
虽然农村宅基地的原则是一户一宅,但是部分地区人多地少,在本次新的《土地管理法》中提到,将下放宅基地审批权,保障村民有地可建、有房可住。同时,对于已经在城市买房落户的村民,可以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如果不愿意退出的,也不能强制要求其退出,所有的前提都是有偿自愿为基础。所以,对于这些群体,等于是保护了其农村宅基地的权益。
综上所述,新《土地管理法》对部分热点问题进行了修订,可以说从多个方面保障了农民的权益,不仅有农村宅基地、农村土地征收,更有农村集体经营建设土地用地入市,以后农民的切身利益将进一步保障。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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