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一则冰块掉落,砸中行人的视频在不少市民的朋友圈中疯传。视频下附文字:“近日,楚王城某小区楼顶化雪,冰块掉落,砸中行人,已致死。”被广泛转发的这则视频引发了不少市民的关注和恐慌。
针对网传视频,记者首先求证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并未接到类似报警。随后,记者又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获悉,也未曾接到类似急救案例。
记者多方求证得知,网传视频拍摄地点并不是信阳。因视频内没有明显标志建筑,事故具体发生在何地无法准确判断。市公安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虽然冰雪砸死人的事故并非发生在我市,但视频内容足以警示市民朋友注意出行安全。
雪后初晴,冰雪带来的潜在危险仍然存在,市民外出时,除了要注意脚下防滑,还应留神高空坠物。
特别是一些小区各家各户窗台上的遮雨棚,大块融化掉落的冰雪容易坠落伤人。另外,悬挂在高楼、屋檐下的冰锥也是伤人利器。因此,市民出行应留心,远离高层建筑物,避免在屋檐下逗留,以确保人身安全。
冰溜子屡屡伤人,看似天灾责任谁来负?
建筑物附着的“冰溜子”坠落伤人,根据情况不同,对“冰溜子”有清理义务的单位、建筑物的所有权人及业主都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传全国首例冰溜子砸死人案
2005年2月23日11时左右,下岗职工李爱菊在行至哈尔滨市香坊区安埠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107栋2单元楼下即香坊区延福街233号门前的人行道时,被该房楼顶坠落冰块砸于头部,当场昏倒,头部流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因高空坠物砸伤、急性颅脑损伤死亡。
事发后,负责安埠小区的香开物业公司、香坊公安分局、派出所到楼层顶部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在与李爱菊被砸伤的位置垂直向上的楼房顶部安装一台腾浪牌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热水器的一端结满冰挂,其形状由如小冰山。在该热水器旁边还有二台热水器,但均无此现象。该房顶是用铁制瓦笼板铺设的斜角屋顶,该热水器安装在该房顶的房脊处。还查看到房顶的围墙与铁制瓦笼板之间的排水沟早以被水灌满并结冰,围墙与斜面屋顶的瓦笼铁房盖形成平行状态。由于天气转暖,这台热水器外部冰块融化,再加上风力作用,造成冰块脱落后,在没有任何阻挡的情况下,从楼顶坠落楼下,砸伤李爱菊并导致其死亡。
经查,这台“惹祸”热水器的主人名叫高洪杰,居住在该单元6层3号,热水器是高洪杰2003年12月6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延福街134号,哈尔滨市腾浪太阳能热水器总经销(个体业主)销售点购买,并安装于楼层顶部的。热水器的生产厂家为连云港市腾浪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
出事当日,物业公司、高洪杰到销售点找到哈尔滨市腾浪太阳能热水器总经销业主魏巨雷,将李爱菊被楼顶冰块坠落砸伤死亡的事实和讼争的热水器产生冰挂的事实向其告知。次日,魏巨雷撤离经销处,去向不明。只有经销处的牌匾即哈尔滨市腾浪太阳能热水器总经销和腾浪太阳能东北专用型,哈尔滨市总代理的宣传广告留在经销处的空房子内和悬挂在经销处门外。李爱菊的家属找到香开物业公司,就李爱菊死亡事宜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要求物业公司就李爱菊被其管理的楼房坠落冰块砸伤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而物业公司却认为此事不应由物业负责,不同意赔偿。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2005年3月1日李爱菊的丈夫李景发、儿子李德鹏及其母亲李素英一纸诉状将香开物业公司告到了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赔偿各项费用共248689.2元,其中包括,申请法院判赔他们各自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法院受案后,被告物业公司申请追加高洪杰、连云港市腾浪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法院按受了他的申请。被告物业公司还申请对讼争的太阳能热水器进行证据保全及鉴定,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讼争的太阳能热水器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并委托黑龙江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讼争的太阳能热水器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该处的冰块形成是该太阳能热水器曾经漏水所致”。
2005年6月29日,香坊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香开物业公司、高洪杰、连云港市腾浪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侵权人向三原告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管理不善的相应责任,高洪杰承担未尽注意义务的相应责任,太阳能公司承担产品存在缺陷的主要责任。原告李景发、李德鹏、李素英获赔抢救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64489.20元,由连云港市腾浪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赔偿60%即98693元,哈尔滨市香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30%即49347元,其余10%由高洪杰承担;法院同时判决三被告按上述比例给付三原告每人精神损害死亡赔偿金各5000元,共计15000元。驳回原告李德鹏、李素英其它诉讼请求。
判后,连云港市腾浪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不服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5年9月12日,哈尔滨市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编提醒您:若被“冰溜子”砸伤,应尽量在事故现场及时报警,留取公安机关笔录、医疗机构出诊证明等权威证据,以确定“冰溜子”是致害原因,便于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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